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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名大全

繁体字店名不可以滥用

admin
2014/08/15 21:20:00
  •   一条街道相邻的商店的店名商号同是“纺织布业”有的写简体字,有的写繁体字。有的同一商店的店名商号有的字写简体字,有的字写繁体字,五花八门,大煞风景。

      留意石狮市区几条主要街道的店名商号的用字情况,发现大多数店名商号存在滥用繁体字的现象。鸳鸯池布料市场和南洋路布料市场500多家纺织布业的店名商号的“织”字写简化字的仅有20多家,“业”字写简化字的只有40多家;大多数店名商号涉及到“联”、“丰”、“发”、“达”、“春”、“远”、“华”、“狮”、“乐”、“宝”、“艺”等字均写繁体字。

      也许有人会认为,店名商号使用繁体字无碍大局。其实不然,店名商号是商店文化的体现。店名商号有的写简化字,有的写繁体字,犹如一个人的脸上沾了污垢。更重要的是使用规范化的简体字是体现一个人文化素质和维护民族利益和国家尊严的意识。

      文化是民族的根本,是民族发达的标志,民族发展的动力,作为文化的载体的语言文字,它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也是一个民族文化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

      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上,当年秦始皇统一文字对中华民族文明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新中国成立后,推广规范简体字,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统一认识,增强各民族的团结。目前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高科技的发展也要求我们努力做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以促进电脑等高科技知识和技能的普及。

      文字的简化、规范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和必然趋势。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订正并经国务院批准予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是目前我们国家的“文字大典”,它具有国家行政法规意义上的权威性。

      现行简化字作为规范的现代汉语用字,已得国内、国际社会的承认,联合国的中文文体都已使用规范的简化字。让全市各行各业的店名商号都杜绝使用繁体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